我校退休教师支援“塔里木大学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3-12

    为进一步加强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,2020年2月24日教育部发布了《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《教师函(2020)1号》,加强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,推动东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,充分利用高校退休教师优势资源,推动西部教育振兴。方案先期共涉及教育部53所高校,对口支援新疆3所高校,2020年计划遴选120-140名教师做为试点。包括浙江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四川大学、北京化工大学等在内的17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的“塔里木大学”,涉及援授课程55门,需求教师82名。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成立专门领导工作小组。现启动有关退休教师报名工作,相关内容归纳如下:
 

    1、工作目标与内容: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受援高校教师,提升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。
 

    2、支援教师的资格条件:申请教师年龄一般在70(含)岁以下(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),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,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;政治可靠、师德高尚、业务精良、身体健康、作风扎实等。
 

    3、支援教师的工作方式及工作补助标准

  (1)长期援派教师,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,每学年承担不少于 64 课时的教学工作,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,指导青年教师,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、教研等活动。长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,副高级职称教师 8 万元/年、正高级职称教师 10 万元/年,按月发放。
  (2)短期和远程支援教师,按照“突出实效、形式多样、时间灵活”的原则,根据受援高校需求,做好支教、支研工作。短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,副高级职称教师 6400 元/月、正高级职称教师 8000 元/月。通过远程教育、同步课堂、远程传帮带方式援教,课时费为100元/课时。

 

    4、其他相关的政策保障:教师援派期间人事关系、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。长期援派教师,享受受援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,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。援派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,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。
具体工作要求、相关待遇和政策保障等见教育部《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《教师函(2020)1号》文件。

 

    5、报名截止时间及相关工作:
(1)报名截止时间:2020年3月18日下午17:00前
(2)填写《高校银龄教师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意向登记表》(详见附件3)
(3)援派教师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、公示后确定。签订北京化工大学、塔里木大学、援派教师三方协议。
(4)联系人:王中秋,刘振娟  联系电话:64434880,64422030,13810122797,13910006312。
邮箱:wangzq@mail.buct.edu.cn, liuzhj@mail.buct.edu.cn

 

 

附件1:教育部《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《教师函(2020)1号》
附件2:《塔里木大学银龄计划本科教学及学科建设、研究生培养需求计划汇总》
附件3:《高校银龄教师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意向登记表》

 

离退休工作处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
国内合作交流部、教师发展中心
2020年3月11日